10月14日,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二分局(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公安处)局长刘进在眉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及用电安全学校专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上提出,电力设施的保护是法律赋予公民应尽的义务,要让孩子们成为保护电力设施的小卫士,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用电安全知识的小教员,向朋友、家人宣传用电安全知识,让国家、社会对孩子们放心。
近年来,未成年人破坏电杆拉线、接地线等电力设施的案件(事件)时有发生。据国家电网四川眉山公司关于今年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相关统计,偷窃拉线、接地线,直接经济损失在几百元的小案件90%以上都是未成年人作案,眉山公司每月发案在60件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左右。其中,仅东坡供电局3—4月份的统计,每月发案就在20件以上。大量拉线、接地线被盗造成许多事故隐患,危及电网(特别是农村配网)安全和群众的人身安全。
公安处认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人呈低龄化趋势,且显现出“三小”:犯罪年龄小、犯罪成本小、盗窃物品价值小;“三大”:生命危害大、社会影响大、造成损坏的价值大。2006年发生在成都市清白江区城乡镇十五里村的因盗窃塔材造成的220千伏输电线路倒塔、断线案件,造成青白江区1000多户居民生活生产用电受到严重影响,同时还砸断通信光纤一根,致使国家电网公司到呼和浩特—兰州—成都—重庆—武汉的光纤通信中断,直接经济损失240余万元。而这起四川有史以来220千伏输电线路因盗窃而倒塔的第一案,作案人竟是几个未成年的中学生,他们作案的动机非常的简单,就是为了将塔材卖钱上网吧、买烟抽。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十分紧迫。
未成年人用电安全教育既是电网企业优质服务的深化和延续,也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面对犯罪形式的不断变化,眉山公司随即调整了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内容、方法和对象,同眉山市综治办、眉山市教育局联合启动了保护电力设施及用电安全学校专题教育活动,将在眉山市近600所中小学全面开展专题教育活动,50万学生受教育。
眉山市太和中学校长郭九红说,这真是一场及时雨,解决了学生校外电力安全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提高了了太和中学近300余名留守学生对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的辨识能力,对他们因隔代教育造成的安全教育缺失也是一种重要的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