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母离异,南昌市的16岁男孩钟某从小跟着父亲生活,小学毕业后辍学,在社会上流浪,因上网无钱,竟持刀抢劫旁边上网者身上的5元钱。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6月28日,钟某来到系马桩“纵横四海网吧”上网,考虑到下网时没钱付账,他在二楼沙发区见李某、熊某在上网,便威胁他们给钱,并强行对两人搜身,从李某身上搜出现金5元。之后,钟某见两人都带有手机,便用跳刀威胁两人跟其来到电信大楼旁边小巷的居民区,抢得手机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