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 来源:奥一网

新闻发布会资料图片。来源:奥一网
深圳市公安局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孩案件调查结果:以林嘉祥涉嫌猥亵罪立案理由不成立,该事件属林嘉祥酒后行为失当。
深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大量调查取证结果表明,林嘉祥在此事件中的行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林嘉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行为不检;而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林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交通运输部党组昨日给予林嘉祥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
警方解释
何为猥亵儿童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猥亵儿童是指以寻求刺激或者满足自己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包含有触摸、搂抱、舌舔、手淫等举动。
调查
调查取证161人提取172份证词
深圳市公安局昨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林嘉祥案最新进展。发布会上,高新派出所主办该案的副所长刘川表示,深圳公安局南山分局于10月30日组成专案组,截至目前,警方除对双方当事人制作多份笔录外,对新梅园酒楼工作人员、当晚就餐人员等161人进行了调查取证,一共提取172份证词,同时提取新梅园酒楼监控视频资料2份、音频资料1份,提取林嘉祥血样1份。派出所还在新梅园酒楼张贴告示,寻找现场证人,并勘查现场,对事发经过进行了模拟。
结论
仅接触肩膀靠脖颈位置猥亵不成立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副局长罗若锋称,经南山警方大量调查取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警方认为:林嘉祥在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已查清,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根据当事双方陈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陈述,林确实与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仅限于肩膀靠脖颈位置。
二是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但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的门口。
三是林嘉祥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陈小朋友能够摆脱林的双手,表明林当时在陈小朋友肩膀靠脖颈处施加的力量有限。
四是现场监控探头摄录到的内容中未发现林嘉祥有猥亵的举动,这与当事人双方对有关肢体接触情况的陈述能够吻合。
五是经现场勘查及模拟事发经过,证实林嘉祥、陈小朋友途经转往洗手间方向的转角处的时间极为短暂,陈小朋友在此处挣脱林的双手后即转身跑步离去。
基于以上分析,警方认定林嘉祥在此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