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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托人看管遇溺谁担责?
2008-11-11 阅读: 出处:顺畅网 作者: 编辑:憨憨

4龄童恐成植物人,律师表示物业、友人、家长均有责任

  记者刘海波报道:“他才4岁,但这辈子都可能是个植物人。”昨日,家住顺德大良升平的麦先生说起仍在广州接受治疗的儿子时哽咽不止。7月19日晚,麦先生妻子带儿子去一小区泳池玩耍时,儿子意外溺水。

  麦先生告诉记者,7月19日晚7时30分许,他妻子黎女士,带着年仅4岁、正在大良育才幼儿园就读的儿子小玮,与5名带着孩子的朋友相约来到大良新桂路一小区,用一住户的《业主证》各花12元,购买了该小区游泳场的游泳票后就进入游泳区。

  在泳池边帮儿子换好泳衣后,在得到一名友人答应后,黎女士将儿子小玮交给对方看管,便走向更衣室换衣服。

  5分钟后,当黎女士穿着泳衣回到泳池边时,她发现儿子和那位友人均不见了,而友人的女儿仍在儿童泳池内戏水。情急之下,黎女士到处大声叫喊儿子的名字,但没得到任何回应。不久,那位接受她口头委托、答应帮忙看护她儿子的友人,从游泳池外走了回来。原来,这位友人临时有事,丢下两个小孩独自走开了。

  没过多久,泳池内就有人就发现小玮浮上了水面。“孩子被捞上来后,几名市民赶紧过来帮我给孩子进行急救,但一名闻讯赶来的救生员,却蹲在地上发愣。”很快,暂时没有呼吸、心跳的孩子被送到了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急救。

  经过11天不断的抢救,小玮有了间断性心跳与呼吸。数天后,小玮被转院到珠江医院接受治疗。

  至今,黎女士夫妻也没有再去单位上班,专心四处去借钱帮孩子治疗,“此过程中,事发小区物业公司分三次只给了5万元作医疗费,后来就一直没了下文,好在大良街道办、升平居委会给予了3.5万元临时补助。”

  但是,医院上周出具的诊断结果,几乎让黎女士夫妻感到绝望,“医生说孩子极有可能成为植物人,从此都没有任何知觉。”目前,麦先生最想做的事就是尽快凑到更多的钱,尽一切可能对儿子进行治疗。

  记者曾多次试图联系楼盘方面负责此事的苏经理,但未果。昨日下午3时左右,记者再次来到该楼盘物管中心时,刚好碰到正在与物管协商此事的麦先生,而苏经理仍未露面,只有一位不愿意透露职务与身份的何先生代表物管出面介绍情况。何先生表示,他们一直在研究处理方案,一旦有了处理结果,会第一时间通知麦先生。

  律师说法

  物业、友人、家长均有责任

  广东达声律师事务所蒋周奇律师认为,综观此事,物业、友人、家长三方均有责任。首先是物业,作为泳池的管理方,有义务对买票进入池内消费的未成年人顾客进行特别照看;而友人既然接受了家长的口头委托,就理应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看好小孩;而家长轻易离开自己的孩子,让其独自留在泳池边,也存在失责。但具体责任划分,则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由法官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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