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立法防范“范跑跑”和“杨不管”现象
近期分别发生在四川和安徽的“范跑跑”和“杨不管”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对教师行为、师德等问题的重新审视。记者昨天获悉,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订关于中小学生人身伤害方面的地方法规,其中部分条文将有助于防范“范跑跑”、“杨不管”现象的出现。
目前,《合肥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据了解,“草案”近日经合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次审议,计划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草案”,由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及教职工若履行了相应职责……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有过错的责任人,应依法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
“草案”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教职工……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者学生遭受侵害时,应当进行告诫、制止,必要时应当及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
“草案”还规定,教职工未履行职责,或者对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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