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武汉市有23所改制校(其中初中16所、小学7所)规范为公办学校参与主办的民办校(即“公参民”学校)。这些学校都是一些热点学校,学校的“自主招生”行为一直倍受家长关注。
昨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出台“八项禁令”,严格控制“公参民”学校的自主招生行为,具体内容包括:严禁支付或接受“劳务费”,违规招收新生;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班”招收生源;严禁擅自组织学生进行入学(测试)考试,或违规以学科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严禁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新生入学挂钩;严禁违反程序组织新生入学,或提前组织学生报名;严禁散布错误信息,误导社会、家长和学生;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接受新生,或违规招揽生源;严禁超标准收费、或乱收费、或以编班为名收费。
武汉市教育局称,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区教育部门须取缔中小学举办的所谓“衔接班”。对社会培训机构不按审批范围违规举办中小学“衔接班”,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一律先予取缔,而后视情节予以处理。对违规招生、暑期补课行为,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及领导的责任。